阅读历史 |

城南旧事(2 / 3)

加入书签

(3)

如果要用几个成语概括闫哲与云博交织的生活,那就是少不更事,聚少离多,莫名其妙,干柴烈火,一地鸡毛。

闫哲第一次见到云博是在小学一年级,从来都是“别人家的孩子”的闫哲没想到神童也能扎堆存在,甚至比自己更胜一筹。

公立小学都是按社区划分就读的学校,为了上一个比较有名的小学便搬家来到新的小区,正巧与云博家成了邻居。

云博的父母在省会工作,他是爷爷奶奶养大的。但从一开始,云博就选了与他不同的路。

小学六年只用了一半时间,连跳三级直接考上了省会的重点中学,顺理成章的回到父母身边。而闫哲却选择了按部就班,哪怕一直都是年级第一,都仿佛是明珠蒙了尘,与云博一比,一个是天上文曲星,一个是人间伤仲永。

所以闫哲一直很讨厌云博。

上中学之后云博只有寒暑假会回爷爷奶奶家,哪怕只是这么短短时间的接触,两人见面都还是横看竖看都不顺眼。

闫哲有时会有一种很奇妙的直觉,云博并不像他讨厌云博一样讨厌他,而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愤恨,所以会对他与小学鸡们一起玩那么生气,明明那时他也是小学鸡,云博也只是小学鸡的年龄。

上初中之后,他才渐渐明白云博的感受。当你发觉你的日常生活因为过于简单而感到枯燥时,你就会迫切的想要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东西,或者因为竞争而让自己不爽的东西。

很显然云博符合这种东西的评判标准。

少数几次因为参加奥数物理等比赛他去了省会,很巧的每次都会碰到云博,但他们一个是高中组一个是初中组,根本不在一个竞争层次。那是闫哲第一次对云博产生强烈的不甘,但他没有办法,这是他自己选的路。

他与云博一次又一次擦肩而过,终于在上大学时,他选择了出国。这并非没有预兆,当时国内的大学基本都是严进宽出,对他来说实在意义不大。

世界名校对天才有着致命的吸引力,闫哲几乎没有犹豫就确定自己将要申请Harvard University,因为他的校训是追求卓越。

就在这时,出国三学几乎断绝了联系的云博给他抛来了橄榄枝,他请他的导师给闫哲写了一封推荐信。他突然相信也许心有灵犀是存在的。

闫哲终于再一次与云博在同一个校园里,闫哲学的是精算,云博学的是经营,但在闫哲的迎新舞会上他还是看到了云博。明明是同岁的两个人,云博却看起来成熟许多。他邀请闫哲跳第一段舞,两个蹩脚的门外汉跳的磕磕绊绊,却抱得越来越紧。

后来他们又一起喝了点酒,云博一直守在他身边挡住了一波又一波女生的跳舞邀请。他大概是有些醉了,竟觉得这样的云博意外的可爱,他对云博说:“你把我的舞伴都赶走了,拿什么赔我?”

“我陪你,”云博又拉起他缓慢地转着圈,“从今往后,都只能我陪你跳舞。”

“好吧,好吧。”闫哲晕乎乎的,不知是不胜酒力还是转晕了,嘴角总是带着笑意。如果不是认识云博多年,他都怀疑自己这是一见钟情了。

(4)

大概是受到国外开放氛围的影响,他们之间的进度快得像火箭,略过了一系列纠结暧昧的时期,直接上了全垒。

其实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总是很少,闫哲初入大学有许多未知,而云博则是即将毕业要准备论文。最常去的约会地点是图书馆,还都是一头扎进书海求知若渴。

但他们并不觉得难耐。闫哲爱死了云博在报告论文时不卑不亢对答如流神采飞扬的样子,闫哲毫不费力地写下一长串匪夷所思的公式推导也让云博疯狂着迷。

有人曾说过,最好的爱情是相互崇拜,他们就是这样。

他们一起度过了大学,研究生,参加工作,云博成为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职业经理人,而闫哲在华尔街最大的证券交易所工作,手中代理着数十位亿万富翁的基金项目。

本该如童话故事般“一直幸福美好的生活”,但现实总是事与愿违。

人的野心一向不知足,何况云博从来不缺野心。因为都要上班,国外是标准的八小时工作制并不算累,但他们相处的时间还是少了。当云博提出想让闫哲辞去工作时,闫哲没有多想就同意了。

本质上来说闫哲并不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来维持生计,所以辞职也无所谓,他愿意迁就另一半的时间来规划自己的时间。他也是个很懒的人,能偷懒何乐而不为呢?

于是闫哲开始趋于生活,云博却越来越往上爬。这正是从小不同的人生经历带来的差异,闫哲习惯混入人群,永远保持最领先的地位,而云博根本不屑与“普遍人”为伍。

然而当云博发现闫哲几乎与一个“普通人”无异时,强烈的不和谐感令他无法忍受。闫哲会睡懒觉,看脑残综艺会哈哈大笑,不爱运动,喜欢炸鸡和肥宅快乐水这些垃圾食品。

他都快忘记自己是为什么爱上闫哲了。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