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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章(2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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躺一会儿就行,没啥事,小时候睡觉也摔过。

他一下急了,又是一声巨响甩上房门:季良意,有机会让我给你做开颅手术,看脑子里是不是全长的木头!

你又不是外科医生,怎么给我开颅?我想这么反驳,但没真的反驳,等待他去拿药水喷雾的时候,我躺在燥热的水磨石地砖上,用一种低沉的、戏剧主角走入生死抉择两难境地时饱含深情的嗓音发声——或是说,同漆黑的天花板对话:能不能亲我一口?

翻箱倒柜的声音停了,天花板回应我:你说什么?

我舔了舔嘴唇,那会儿源自手肘与地面的摩擦面的疼痛,早已上升到了使人错觉即将离世的地步,因此无论什么样的发言,我都可以信誓旦旦地承认它们直通心声:我想抱你。

几年后,据温格对情景的复述,我才知道那晚上他听到的是:我想干你。

实际上,这个愿望在急诊室就实现了,因为我在消毒酒精的作用下嚎啕大哭,温格为了安抚我,以嘴唇轻碰了我的脸颊。在医生用纱布把我的胳膊挂在脖子上之后,我们一路无言,打车回到寝室,各自在书桌前呆坐了五六分钟,迎接周末的晨光。我以为他会用“晚安”来结束这混乱的一夜,结果他连这句晚安也没说,直接上床睡觉。

或许是受伤的原因,我一觉睡到第二天大早,窗外灰蒙蒙,宿舍里昏沉不见五指,在我怀中、在这张狭窄拥挤的单人床上,温格枕着我的肩膀渐醒,而另一只手的臂弯里,分明只插着支撑板和石膏。我没法搞清楚他是什么时候来的、出于什么目的,但我摸到他身上是常穿的那件袖口宽大的 t 恤,衣摆较长,因此他常常省去穿下装的功夫。后来,我对此产生质疑,询问他这么打扮是否有意引起我的注意。温格既不否认,也没表示肯定,而仅仅做了与第一回一样的事——掀起衣摆,让我发现他没穿内裤。

总之,我们的第一次是在暮春的清晨发生的,赶在最后一场春雨落完之前。我心急火燎地在温格大腿深处留下精液,他舔我的鼻梁,说好咸,接着又从腿缝抹一点白浊上来,也舔了舔,吐着舌头说真腥。我迫不及待地伸长脖子想亲吻他,挣脱石膏想压住他,让这具干净美好的身体,从此开始混有我的气息。

我清理完艾伦的娱乐区,它却不乐意到这儿来玩了,我大为生气,爬两层楼梯,把雪纳瑞从床边拎到院子里去,责令它在那儿呆一个下午,艾伦因此和我展开激烈争吵,我朝它吼了两声,发现自己剩下的精力尚不足以同一条才用过午餐的小型犬抗衡,便关上推拉门,看它在玻璃外龇牙咧嘴。

这样做并不是长久之计,天气阴沉,雨水要来了,如果不想频繁给脾气暴躁的灰毛小狗洗澡,就得适时放它进屋,可是我没有任何可以封住楼梯的措施,没法阻止它窜进卧室,跳到床边舔得意的手指,顾夏天搞不懂我的状况,疑惑为什么不可以让它和小孩亲近,我说这狗精得很,会跟得意讲我坏话。

她歪头看着我,良久,得出结论:他疯了。

李小墨捂着嘴轻笑,笑完,脸色又苦下来,她的思绪没法从得意身上离开,特别是在目睹了得意口腔里的状况之后。我尤记得她第一次随顾夏天来探望,站在床边问:小得意睡着了?

抛开紧缠的纱布、盖着他脸庞的绷带,抛开插进他手臂里的管子,抛开床边数值复杂的仪器,它们常在夜里发出微不可闻的噪音,我也常有这样的错觉。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?照顾得意的日子越长,如此的疑问就在我心里扎根得越深,对于那个雪天,我所知道的不比任何一位毫无关系的路人要多,黎子圆问起,我只能坦白从宽:没什么,就是吵架。

"……为什么吵架?"

"小孩子不服管而已,怎么了?"

严彬的目光长久地驻留在我脸上,我察觉他欲言又止,奈何黎子圆保持沉默到了底,谈话不了了之。

有什么好问的?等他们走远了、车声离开门前的道路,我回到楼上看得意的状况,房间里仍然是一潭死水,躺在素白床铺里的更像是一具精致的白瓷人偶,你大可以想象链接在他脊椎上的发条损坏了,故而招致了眼下的深眠,但你绝想不到在纱布、在绷带、在总是能沾上药膏的病号服底下,层叠的伤口又细又密,爬满他的身躯。如果我说那些血迹未干的疤痕,像棋盘上的线条那样交错在一起,绝不是什么夸张的修辞,如果再加上其他类似淤青、痕迹不清的咬痕,没人会再把他视作一件艺术品。

就以上的情况而言,已足以推断出我全心呵护的这件小艺术品遭遇了什么,要是你能更进一步:像我一样了解他的身体的内幕,就还能想到那群暴徒——据残余精液的DNA测验结果,我们得知行凶者不止一人,他们这么做,很大可能只是单纯在测试小孩的耐受程度。毕竟,你也明白仅仅一片雪花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。

黎子圆不关心伤口,我们把得意抱到车上,开足暖气,他用一种颜色诡异的火焰贴近小孩,无数灰白的小甲虫从最为显眼的几处创伤处涌出来,我马上抱起他的身体抖动,这些白虫像纸屑一样纷纷滚落,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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