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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踏破铁鞋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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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顾秋水分别后,李朝恩在一处无人的庭院里睡了一夜,第二日醒来后,发现沾惹了一身蜘蛛网,拍打了半天勉强清理干净,在水边看到自己的倒影,活脱像是个小叫花子。

他沿着河水漫无目的的出了城,要四处兜兜转转,寻找那奶子山黄金大帐,在山脉间密林子里小路上走至天黑,爬到山顶,眼看群山之中,有像睡兽的,有像毛笔的,有像寿星头的,唯独没有什么像奶子的。

看了一会,他突然肚子咕咕叫,饿得发慌,一摸怀里,没有银子也没有干粮,空无一物。四下里看了看月色之下,远处草色连天中,许多小黑点在动,走得近了,发现是一些野兔,生的毛长体肥,李朝恩在地上找了个石子,当暗器发了出去,他长于剑术,顺便因修习鬼闪懂一点轻功,和一套哀蝉指法,其余暗器、拳脚、岐黄、内功之类,他无一涉猎,是以扔了十几发石子,才堪堪打中一只野兔,追了半天,那野兔伤重力竭栽倒在地。

拾起死兔,李朝恩用石头充作小刀艰难的剥了皮,又钻木取火,鼓捣了大半夜升起火,将死兔用树枝穿了烤了起来,他不通厨艺,烤的火候不对,一半的地方还留着血水,一半却已经焦黑了,又没有盐或什么佐料,这一顿饭吃的生不如死,索性事后没有闹了肚子。

吃罢饭,在石头间找了一处勉强容人的缝隙睡了,第二日起来,继续往各山峰上爬,‘凌绝顶’后一览群山,寻找奶子山的所在。连连找了几十日,都是吃野兔、睡石头缝,这样下来须发乱长,衣裳破破烂烂,与野人无异。

这日他正在密林中辗转寻路,忽然听到远处有惊呼声、喊杀声,人喊马嘶,好不热闹,显然是有人在远处相斗。李朝恩当即加了小心,蒙着头身子伏地藏在草野里,不多时声音越来越近,一大群人乌乌泱泱踏破树林往这边挤来,惊起大群飞鸟,阵仗十分气派。

李朝恩扒开几片树叶偷偷看去,只见那人群中各人都穿着青布衣衫,似乎是同一帮会的,腰里悬着令牌,写的什么字,他看不真切,令人吃惊的是,众人都跟着一个瘦弱女子,好像唯她是从一般,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看上去颇有膂力,双手使一对铜锤,到这女子面前居然一跪,大声道:“回掌门的话,找不见了。”

那女子身穿着青布缀白花的衫子,内里是黑色裙服,皮肤颇黑,但长相俊俏,扎着个丸子头,身材纤瘦,个子比男人还要高。她手中拿着一把碧绿玉笛,此时当作兵器,见老人说‘找不见了’,便手一横,玉笛破风击去,打的老头子倒飞出一丈,满头血淋林的,急忙跪在地上连连磕头,道:“小老一定拼死继续查找,如找不到绝不回来见掌门。”

女子声音中气十足,道:“你想得倒美,找不到便要逃,反出我门去?来人,将他满嘴牙给我拔了,看他还敢乱说!”

她辅一下令,身后人群站出两个年轻人,一左一右架住老人,便狠命的去拔他的牙,这老人一声不敢吭,每当一颗牙被拔掉,就闷哼一声,仿佛是拼尽全力在忍耐惨叫声,李朝恩看到这里不由得心里发毛,颇感不快。

他一看这林中众男人都剃了发,留着金钱鼠尾,知道这是满人,心下不禁暗想:难道满人对汉人残忍,对他们自己也残忍不成,为何动辄就要打的老人家满头是血,又要活活拔他的牙?

他正想着,突然觉得左近有杀气逼来,自己若轻举妄动,便要被那恶女人和众手下发觉了动静,但若不动,谁也不知道这杀气是刀剑还是暗器,两下权衡之间,他一翻身抓了块石头,迎着杀气撞了上去,对方好似出了拳打来,李朝恩不敢怠慢,立刻迎了上去。

拳脚功夫拆了四五回合,对方出拳极巧,每次都以很诡异的角度攻李朝恩不备,几回合下来,李朝恩的拳脚跟着对方,失去了主动权,被带了几招后对方出拳正中李朝恩面门,一拳打得他眼冒金星,昏昏沉沉,鼻血喷了出来。

眼看着对方又攻了过来,李朝恩自地上捡起一根树枝当作长剑,施展起剑法来,他剑使得极好,比对方拳脚更加得心应手,江湖人称兵器一寸长、一寸强,越长越好,李朝恩如今树枝做剑,常过对方得拳头,对方进一步,他退一步,总不让人欺进他身边三尺,因此陡然间反败为胜,刷刷刺出两剑,将对方得拳头刺得鲜血淋漓,跟着便是一招‘鬼闪’,残影到处,敌人应声而倒。

他的鬼闪绝技,是高明的轻功,配上游刃有余的老到控剑手法,这轻功速度极快,以至于他无法控制方向,只有一对一单打独斗时,提前找好起点、终点,方能无伤奏效,如果以一敌多时还想用鬼闪,杀到第二人时地方便能反应过来,他若想中途改变轻功方向,也是不可能的,所以李自成说他单打独斗第一,但群架不行,便是如此原因。

此时他在林子中施展这项绝技,打倒了敌人,自己也在灌木乱石中戳的满头是血,退回来时不比地上躺着的敌人状况好上多少。

他这里相斗,那边已被林中众人发现,齐齐围了上来,那拿着玉笛的女掌门瞥了一眼地上躺着的人道:“你打不过这野人么?”

地上人道:“掌门,我赤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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