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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、阿筝爱上了一个画家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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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夏最后还是没买到适用于何筝尺寸的避孕套,但一出药店的门,他就拧开避孕药盒,怕药效不够,特意多倒了一颗,直接咽了下去。

然后他假装什么都没发生,把药揣兜里后进入菜场,没多逛,就去熟悉的那几个摊子买,其中一个卖牛羊肉的是兰州人,见杜夏来了,还问他前段日子的白兰瓜特产好不好吃。

杜夏静默了片刻,既而微笑,说当然好吃。买完肉食后他就采购完毕了,拎着颜色大小都不一样的塑料袋往他和庄毅的“庄周梦夏”走,途中好巧不巧地经过管辖大卫村的派出所门口。

杜夏难免止步。在规模上,这是最基层的公安机关,更多的是处理邻里小事,只有一间门面,门前也只停了一辆警车。派出所楼上有办公室,但一楼目光所及之处并没有人影,只有个咨询台,坐在那儿的中年男子撑着脑袋半睡不醒,很是百无聊赖。

正是那个男人打消了杜夏蠢蠢欲动想进去的念头。那是身协警的衣服,而能在基层派出所当协警的,十个里十个都是本地人,跟人交谈时方言脱口而出,比普通话都顺溜。杜夏刚来打工那几年会感到委屈,总觉得这里的本地人不好相处,他如今在蓉城生活在十二年,见过太多外地人来,送过太多外地人走,他逐渐明白每个人的过去都伴随着不一样的影响,在哪里生哪里长,就天然刻有那个地方的烙印,形成潜移默化的习性。

再包容再年轻的城市也有独一无二的文化底蕴,这里的本地人坚持用方言交流未必是出于排外,而是他们也需要证明自己从哪里来,从这里来。

不同地域在文化上肯定存在差异性,所以杜夏不止一次踌躇,又一次没有迈入。

杜夏拎着菜回到大卫村的主街道,远远就看到店铺里坐着的不是庄毅,而是老四。老四比那个辅警精神,一双眼更是囧囧发光,嘴角扯到耳朵根,要不是桌子上的手机外放声音开到最大,短视频的背景音乐一个接一个,杜夏还以为他打了鸡血营业,把进来的所有人都当上帝顾客,喜笑颜开。

老四的注意力其实都集中在手机上,都没发觉杜夏回来了。杜夏把塑料袋往桌子上一放,他还被吓了一条,赶忙关掉手机放回兜里,双唇紧闭不再傻笑。

杜夏没打算训他,也不摆老板架子,就是很随口地问:“庄毅呢?”

“庄周梦蝶”工作室在何筝加入之前各有分工,庄毅就是在外谈生意的那一个,盯着电脑邮件接国内外的订单,顺便在楼下看店,卖些散画给游客,订单多得实在忙不过来了,他才会勉为其难地露两手。

所以庄毅比管钱的杜夏更像老板,两人都没有底薪,年前发完其他人的工钱、减去成本和明年的开张钱、再把账面上的利润平分,就是他们俩一年到头赚到的钱,数目不算多,但肯定比进工厂上流水线有盼头。

杜夏早已习惯了这种模式和生活,就算庄毅一度犯过错,他也愿意继续合作,但庄毅的热情明显消却了不少,这一两个月尤为明显。卧室就在店铺楼上,庄毅太阳晒屁股了都懒得起床,需要别人来催;自己多画一张就意味着少给其他画工一份提成,杜夏今年也懒得省这点小钱了,一个星期能来画室一天都算勤快的了。

杜夏觉得是时候和庄毅好好聊一聊,老四摸摸自个儿头发,又是“啧”又是“害”的,告诉杜夏,庄毅和女朋友分手了。

杜夏愣住,有点没反应过来,老四赶忙补充道:“不一定不一定,他们又不是没分过,闹一阵子后说不定又会姘回来。”

这剧情就有点熟悉了。杜夏也记不得庄毅和那个女人分分合合多少次,但对那人化妆前后的反差很是印象深刻。庄毅和她认识能有六年了,最初的时候,庄毅还会把她不满三周岁的女儿带到画室,教她画画,说是要培养小孩的审美能力,耳濡目染出艺术细胞,长大以后当真正的画家。

那是画室最好的时光,因为小孩的存在,平日里三句不离黄段子的臭直男们全都心照不宣地收敛本性,会因为小孩喊自己“哥哥”而不是“叔叔”高兴一整天,从兜里掏出来的不是烟和槟榔,而是小玩具和棒棒糖。

女儿母亲在酒吧上夜班,画室生意好需要熬夜赶订单,那个女人就会在去酒吧前先把女儿送到画室,麻烦庄毅他们照料看管。

每次来的时候,她都会化好浓妆,红唇卷发,又不艳俗,反而有几分旧上海百乐门的韵味。凌晨两三点她收工后再来接孩子,她的妆就卸了,长期的昼夜颠倒让她的肤色有些暗沉,但五官眼神都很温和,衣服也换回最日常的那种,卷烫过的头发挽在脑后用一根塑料长夹固定住,温婉驯顺,和来时的舞女形象判若两人。

杜夏到现在都不知道那个女人姓什么,遇到了,就和庄毅一样喊她阿珍。阿珍的女儿就是小珍,一帮大老爷们叫着唤着,就变成了小珍珠,珍珠,珠珠……怎么漂亮精贵怎么称呼。等画室里的各位跟小珍珠都有感情了,庄毅才告诉大家,这个女孩患有一种很罕见的血液病,很难治好,治不好想活着,也要花很多钱把命续着。

庄毅袒露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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